2月24日,宁阳县人民法院发布2则悬赏公告: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艳喜与被执行人孟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孟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许艳喜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921执172号。
被执行人:孟勇,男,1985年0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东街129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370921198507150050。
执行依据:(2025)鲁0921民初70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2248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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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地址: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白尧与被执行人张庆民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庆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白尧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921执202号。
被执行人:张庆民,男,1967年04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古营集镇曹庄行政村张庄32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292219670425523X。
执行依据:(2025)鲁0921民初273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05126.24元及利息。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地址: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